昨天,跑法院和公安線的幾位同事,接到了這麼三個線索,準確地說,是三個案子。
  案子的主角是三位哥,做的都是不光彩的事。
  第一位好攝哥,年紀蠻輕,卻不認真上班。偷了同事的錢,又偷了初戀女友的單反。然後拿單反拍各種漂亮妹子,在微信上人稱花花大少。地鐵民警巧扮妹子,約哥喝咖啡,才將他抓牢。
  第二位踢車哥,這個小伙子喝了酒就和女友吵架,女友不回家,他就發瘋癲。追到女友小姐妹家樓下,在電話里罵女友,還狂踢路邊的轎車。6輛轎車無辜遭殃,損失5000元。酒醒一切都晚了,這已經犯法了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他拘役五個月。
  第三位風雨哥,是個七進宮的慣偷。民警再次找到他,他實在太能演了。監控視頻里,凌晨時分,不管天晴下雨,甚至在室內走廊里,他都是披白風衣撐黑雨傘。他這浮誇的打扮,其實是為躲避監控,但怎麼能逃得出民警的法眼呢?
  (原標題:偷單反的男人喜歡拍美女地鐵警察微信巧扮妹子抓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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